《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升级为强制性国际,12月1日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号)》,批准公布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代替《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1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与之前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有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胶粘剂分类,该标准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将胶粘剂分为三类: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并按不同应用领域,修改增加了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量和不同类型胶粘剂VOC的检测方法。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升级为强制性国际,12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号)》,批准公布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代替《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16),属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与之前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有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胶粘剂分类,该标准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将胶粘剂分为三类: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并按不同应用领域,修改增加了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量和不同类型胶粘剂VOC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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